导读:长春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文件长医保管字[2010]14号通知各参保单位:我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从2010年9月份起,社会平均工资执行2009年30448元,社会月平…
长春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文件
长医保管字[2010]14号
通 知
各参保单位:
我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从2010年9月份起,社会平均工资执行2009年30448元,社会月平均工资2537.33,月缴费上限7612元,下限1522.40元,特此通知。
长春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二O一O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