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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长春市社保缴费基数(2010.07.27新文化报第二版公布)
作者:站内编辑 来源:万成集团 日期:2010-11-5 14:10:58 标签:
导读:近日,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了2009年全省各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长春市社保缴费工作也随之正式开始。长春市2009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0448元(双阳区为…

  近日,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了2009年全省各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长春市社保缴费工作也随之正式开始。

  长春市2009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0448元(双阳区为19339元)。单位和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以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核定。其中,单位缴费实行上下限政策。

  经测算,长春市(不含双阳区)参保单位缴费基数上限为7611元/月,下限为1522元/月。双阳区参保单位缴费基数上限为4836元/月,下限为967元/月。

  长春市社会保险局工作人员介绍,单位和个人的缴费比例,分别为20%和8%。如果员工工资在上下限之间,则缴费基数按实发工资计算,如果超过上限和下限,则按上下限标准执行。

  根据规定,个体参保人员可以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0%、80%、60%自主选择缴费基数,经核算,长春市(不含双阳区)三个档次年缴费总额分别为6088.80元、4872.00元、3652.80元;其中,最低档比去年的标准多缴417.6元(去年最低档为3235.2元/年)。

  双阳区个体参保三个档次年缴费总额分别为3868.80元、3096.00元、2320.80元。

  社保部门提醒个体参保人员,今年仍按上年缴费档次缴费的,可到吉林银行营业网点办理持卡缴费;缴费档次有变更的,到长春市社会保险局个体分局(亚泰大街3336号)办理变更手续。

  另外,每月20日至月底领取养老金人员较多,个体参保人员应合理安排缴费时间,错开高峰期缴费。

  长春市社会保险局提醒,由于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较晚,近期个体参保并申报退休的人员办理缴费比较集中,为避免办事人员拥挤,个体申报退休人员缴费业务将采取分区分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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