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科研助理管理办法(暂行)》(教技〔2010〕4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1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1〕13号)精神,吉林省七郡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拟招聘科研助理人员派遣到长春工业大学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公告共招聘科研助理人员186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5年吉林省七郡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派长春工业大学招聘科研助理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现役军人;
4.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报名由长春工业大学各招聘学院受理,采取邮件报名方式进行,报名邮箱和联系电话详见《2025年吉林省七郡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派长春工业大学招聘科研助理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5年6月30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2025年科研助理人员报名表》(附件2),携带各学习经历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研究方向证明等岗位需求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者要按规定的报名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3.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
由长春工业大学各招聘学院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电话告知。
(五)开考比例。
本次公告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采用现场面试形式由我校各招聘学院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采取的面试方式待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学院另行通知。
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成绩在长春工业大学网站进行公布。
五、聘用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务派遣人员合同。
(二)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长春工业大学招聘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附件1 2025年吉林省七郡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派长春工业大学招聘科研助理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附件2 2025年科研助理人员报名表
附件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mjuXTuED9Qs1WbXj8RVTrA
提取码:1234
吉林省七郡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