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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伤 参 保 单 位 须 知
作者:sdcms 来源:长春市医疗门户网站 日期:2010-11-4 14:42:16 标签:
导读:一、申报。参保单位须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申购报盘软件、单位登记表、职工登记表、缴费基数核查认定表,按规定…

  一、 申报。参保单位须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申购报盘软件、单位登记表、职工登记表、缴费基数核查认定表,按规定录入和填写后报送医保中心登记审核部。企业聘用人员需持劳动部门的用工合同。

  二、核定缴费基数。单位在录入和填写报盘、报表期间,单位财务人员应当提供本单位上年度工资基金手册、应付工资明细帐、劳动工资统计年报原件、经财政或审计部门审核的会计报表原件和已填报的缴费基数核查认定表到医保中心核定缴费基数。市直财政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还需携带编制手册。
 
  三、退休、工伤、认定。退休(职)人员单位应当提供退休(职)人员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退养证明无效;工伤人员应出据工伤档案和《劳动鉴定表》;《工伤鉴定表》每隔四年需重新复查一次。

  四、变更时间。单位参保后,人员变化需在每个月的前五个工作日到二楼大厅登记审核部办理,详见《申报变更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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